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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法院:司法惠农 护航春耕生产

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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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靖远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出击,积极作为,顺利执行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助力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家住北湾镇富坪村的包某甲、董某与包某乙、孙某系姻亲关系。包某甲重度残疾,董某长期卧病在床,2015年移民搬迁至靖远县北湾镇富坪村,与包某乙、孙某同住一院。后双方交恶,申请执行人包某甲、董某搬离,但政府所分承包经营土地未及时划清,双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多次经富坪村党群服务中心调解未果,包某甲、董某遂诉至靖远县人民法院法院。靖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包某乙、孙某如数归还包某甲、董某承包土地,并确定双方承包土地面积,但包某乙、孙某以各种理由未能完全履行。
包某甲、董某向靖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归还不足承包土地。案件受理后,靖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前往北湾镇富坪村党群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并与双方当事人接洽,现场勘查,实地丈量争议土地。经丈量发现被执行人归还土地确实少于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面积。针对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激烈争吵现状,执行干警积极冷静沟通,进一步释法说理,明确拒绝执行或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最终经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协议划定土地界线。为彻底解决解纷,执行干警在当地村民的见证下,当场固定好界址,告知双方今后只能在自家土地内从事农业经营生产,不得越界。至此,这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顺利执行完毕。
土地是农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是农业之本,农民之根,切实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靖远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服务农业农村工作大局,秉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坚决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