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一头连着民心,一头连着民生,一笔笔劳务费是一个个家庭生活的保障和希望,劳动者凭着辛苦劳动得到的报酬如果得不到兑现,他们的生计就很难得到保障。近日,会宁县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劳务争议纠纷案件,为劳动者的“讨薪之路”画上圆满句号。
诉讼维权是正道
马某雇佣黄某在其经营的烤肉店担任厨师一职,后马某单方解除与黄某的劳动关系,因双方未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马某拒绝给付黄某的工资11500元,黄某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该委员会认为黄某的申请不符合仲裁立案条件,未予受理,黄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马某分期给付黄某工资11500元,赔偿损失2000元。调解书确定履行期限届满,马某仍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黄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主动和解争时限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联系马某,敦促其履行义务,马某表示,由于其资金周转困难,先向黄某支付部分工资,剩余款项能否宽限时日。于是执行干警联系黄某,将马某的意见向其转达,黄某愿意和马某协商解决。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马某向黄某给付了6000元工资,对于剩余款项约定每月月底支付2000元,直至所有工资给付完毕。
线上查控全额“扣”
“法官,马某已经两个月未按照和解协议向我给付工资,这人不讲信用,你能不能帮我催一下?”黄某焦急地给执行干警打电话,执行干警将该情况向执行法官汇报,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执行查控系统查询马某的财产信息,发现马某名下的存款足以给付拖欠黄某的工资,于是毫不犹豫线上扣划至法院执行账户,通知黄某领取了款项,并对马某不诚信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马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表达歉意。
对于劳务合同类案件,由于被执行人久拖不付、行踪不明,让劳动者来之不易的血汗钱,成为久居心头的“烦薪事”。一直以来,会宁县法院在处置拖欠民工工资等各类涉民生案件中,始终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兜牢民生底线,用执行“速度”守护民生“温度”,用执行“深度”,涵养群众“满意度”,努力把司法为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劳务工资等违法行为,让每一份劳动都能得到保护,让每一份权益都能得到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