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4-2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4月19日上午,靖远县人民法院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院扫黑除恶常态化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霞主持,刑事审判庭、执行庭(局)等部门负责人及扫黑除恶常态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读了《关于调整靖远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常态化领导小组的通知》,学习了《靖远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线索管理制度(试行)》《靖远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扫黑除恶协作配合制度(试行)》,传达了全国扫黑办第二次主任会议、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3次全体会议暨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在近期的工作中要立足审判职能,做好三点工作,一要着力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报道,扩大全社会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二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设立举报箱。刑事审判庭负责对本院正在审理的涉黑恶案件进行全面摸底,逐案建立工作台账,指定案件审理时间表,确保审限内结案。要在机关及各人民法庭设立举报箱,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及时移交并登记核查。三要督导检查。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