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会宁县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7-11
近日,会宁县法院甘沟法庭运用“云上”法庭审理一起原告曾某诉被告甘肃某农产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原告在被告处购买农产品,双方口头约定,被告负责运输,原告支付20.8万元货款后,被告依约提供运输,但因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未能按时运输至目的地。故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其货款,被告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向原告返还了7万元,剩余13.8万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迟迟未予返还,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被告,被告对案件事实及欠款金额均无异议,但称其公司因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紧张,无法一次性返还原告货款,希望能够分期返还。承办法官随即联系原告,原告称被告言而无信,多次承诺还款,但一直不履行,表示不愿意调解。因原告在外地,经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承办法官通过“云上”法庭开庭审理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再次提出调解请求。经承办法官耐心地释法说理,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的还款意见,矛盾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会宁县法院甘沟法庭将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借助信息化手段,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司法服务,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