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8-09
8月8日上午,靖远县人民法院党组召开2022年第18次(扩大)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芦常青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2022年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全省防汛减灾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县疫防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中院关于《全市法院2022年1-6月审判流程管理情况通报》,分析了本院审判质效和营商环境工作运行态势,并对全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安全运行工作及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为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责任部门要全面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有效防控重大风险。当前,疫情防控逐步转入常态化阶段,但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要严防疫情输入,既要抓好工作落实又要做好疫情防控,各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高度重视、督促指导,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会议强调,要多措并举,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全体干警要充分发挥能动作用,主动了解县防疫政策,机关运行严格执行“两码一证”、扫码“白银快办”查验工作。同时,配合所在社区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要加强安全思想意识,科学统筹工作部署。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安全巡查范围全覆盖,将安全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审判管理,加强队伍管理,优化营商环境。要着力加强对审判工作的动态分析,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收结案动态均衡机制,确保审判质量。各部门责任人要带头遵守制度,严抓落实,真抓实干,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要加强对涉企案件的审理,为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