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8-26
近日,靖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快速高效调解成功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积极参与靖远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8年,靖远县金滩黄河大桥开工建设,原告靖远XS矿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甘肃JLY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靖远金滩大桥项目工程砂石料买卖合同》,约定原告根据被告需求陆续向被告提供砂石料。合同履行期间,原告累计向被告提供砂石料1.8万方,被告支付货款76万余元,但剩余64万余元因疫情及资金周转等原因未及时向原告支付,原告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靖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靖远法院民事审判团队高度重视,开通“涉企案件绿色服务通道”,快速阅卷、迅速行动,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约定开庭时间,并高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在庭审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积极配合法庭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给付原告还款本金64万余元,于2023年6月前分批次付清。原、被告公司冰释前嫌,相约在下次合作中继续为靖远经济建设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