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8-29
8月25日,靖远县人民法院对指定管辖的被告人高某文、王某良等20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交通肇事、赌博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高某文、王某良等20人长期在会宁县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多次在公共场所借故生事,随意殴打他人;在会宁桃花山、东山、紫薇山等地多次聚众赌博,抽头渔利;为讨要非法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致1人死亡,肇事逃逸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会宁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重大恶劣社会影响。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高某文、王某良等20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交通肇事罪、赌博罪追究高某文、王某良等20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合议庭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律程序,经过11个小时的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结束。靖远县人民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