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19-08-29
本网讯(通讯员 陶朝华)今年以来,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以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被省检察院确定为省级品牌创建项目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发挥主导作用,推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自2019年6月12日建立相应制度至2019年8月底,白银区检察院共办结审查起诉案件137件18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05件117人,适用率达76.64%,认罪认罚并依法具结88件102人,具结率87.18%,其中不起诉23件25人,占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21.37%。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判决的案件法院均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提升站位建机制,培育品牌抓带动
一是以“四个高度”引领工作方向。白银区检察院党组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高度重视,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为确立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地位,教育引导办案人员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完善刑事司法制度的高度、准确惩治犯罪的高度、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高度,把做好该项工作作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开展“双一流”创建活动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重大举措来落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刑事检察部门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以品牌创建带动工作发展。严格执行《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见》《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工作指引》,结合市检察院确定的“一院一品、一条线一亮点”创建活动,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本院重点项目进行培育和申报,经市院审查推荐、省院研究确定为省级创建项目。发挥前期开展“轻刑快办”工作的基础优势,院党组对品牌创建工作“每周听进展、每月必研究、每季一总结”,加强工作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扩大认罪认罚制度适用范围,所办案件涉及危险驾驶、抢劫、盗窃、非法经营、故意伤害、交通肇事、贩毒、诈骗及玩忽职守等26个罪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三是以机制建设保障工作推进。为避免检察机关孤立作战,主动加强与同级政法委、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推动各项规范性文件的联署出台,有效促进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协同开展。与区法院、公安、司法部门会签出台了《白银市白银区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实施细则》,与区司法行政部门会签出台了《白银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安排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为工作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
突出层次严把关,精准建议抓规范
一是坚持以有罪为基础、悔罪为前提,构建全方位、多层次“自愿性”审查制度。从客观性、明知性、自愿性三方面全方位进行“自愿性”审查,在不降低证据证明标准的前提下,客观认定案件事实、证据和情节,使犯罪嫌疑人对基本诉讼权利义务、案件实体和程序内容及法律后果均有明确认知,由犯罪嫌疑人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自愿决定是否认罪认罚。以犯罪情节轻重进行多层次“自愿性”审查,对于案情简单、情节轻微、可能判处轻微刑罚的微罪案件注重“明知性”审查;对于案件事实证据清楚,可能判处轻缓刑的轻罪案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明知性”和对各项情节认定的“客观性”认识综合评判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对于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更重刑罚的重罪案件,在审查“明知性”和“客观性”的基础上,将审查侧重点向“自愿性”方面倾斜。
二是坚持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为原则,构建能发挥实际作用的律师参与制度。重视值班律师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中的作用发挥,落实律师值班制度,推动兑现律师值班津贴,确保每一起认罪认罚案件有值班律师定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具结见证。充分发挥指定辩护人和法律援助的作用,对于犯罪嫌疑人在法律适用方面有疑问的案件,主动要求司法部门指派援助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鼓励值班律师与法律援助律师、指定辩护人之间的身份转换,防止值班律师无法为疑难、复杂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更全面的法律帮助,仅成为流于形式的“见证人”。
三是坚持以准确建议为依托,构建规范、精准、科学的量刑建议制度。做到规范建议。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辩护人)、被害人关于量刑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将听取、采纳意见的情况以书面形式留存附卷。做到科学建议。对不同诉讼参与人的意见进行综合评估后,在不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不超出法定范围的前提下,向法院提出各方诉讼参与人接受度较高、科学合理的量刑建议。做到精准建议。在制度设计中,对适用不同程序案件的量刑建议幅度做了限定性规定,在留足审判机关自由裁量幅度的前提下,进一步缩小量刑建议幅度范围;积极运用“量刑建议智能辅助系统”,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和大数据平台对不同案件类型和量刑情节进行综合评定分析给出参考量刑建议,为检察官快速、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提供科技助力。
化繁为简优程序,提质增效抓落实
一是繁简分流,实现程序适用的提质增效。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将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进行程序分流,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速裁和简易程序案件中的全面适用。采用集中具结、起诉、开庭的“三集中”模式,提高办案效率,整体缩减速裁和简易程序案件办案用时,将更多的办案时间和司法资源向疑难、复杂案件倾斜。
二是精简文书,实现文书制作的提质增效。认真学习浙江、河南、江苏等地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经验做法,在用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已有文书的基础上,自行制作简易程序和速裁案件表格式审查报告。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精简文书内容,设计制作更加简化且符合本院办案实际的危险驾驶类案件等表格式审查报告,真正实现简案简办、繁案精办。
三是同步评估,实现社会调查的提质增效。推动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与侦查工作同步开展,公安机关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委托司法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评估,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同步移送社会调查评估报告或说明材料,有效提高了审查起诉和审判环节工作效率,推动实现刑事诉讼全流程的提质增效。(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