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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检察院依法对詹某等22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来源:白银区检察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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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按照扫黑除恶“六清”行动的要求,以诈骗罪依法对詹某等22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2019年5月至9月,被告人詹某先后纠集郑某某等22人形成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福建宁德市、安徽淮北等地成立非法网络放贷及催收公司,假借网络借贷之名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该犯罪集团通过发布“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秒放款”等虚假广告,诱骗有借款需求的被害人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在实际放贷时,该犯罪集团以收取平台管理费、服务费等虚增债务,并肆意认定续期费、逾期费,恶意垒高债务。对无法及时还款的被害人采用向本人及通讯录人员发送短信、拨打电话辱骂、威胁、滋扰等“软暴力”方式催收债务。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身披合法公司外衣,利用网络有组织地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仅2019年5月至2019年9月短短4个月内,被骗人数达7万人之多,从中非法获利9300余万元,严重扰乱了互联网和金融管理秩序,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重大影响和严重危害后果。
 
该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白银区检察院坚持把办案质量和效率摆在突出位置,在受理案件后,组织骨干办案力量承办案件,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高质量开展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先后4次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准确收集、固定证据。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三长”联席会等,对案件的准确定性和事实认定进行分析研判,也对更加精准有力地打击“套路贷”恶势力犯罪达成共识。同时,白银区检察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听取律师意见,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释法说理及教育感化,促使22名被告人全部自愿认罪认罚,5名被告人主动退赃,为从严从快办理案件、顺利开庭审理、有力惩治黑恶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