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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响之后没有赢家”——野生动物保卫战

来源:白银检察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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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19年前“非典”与果子狸的阴影渐渐从很多人的记忆中消退时,新冠肺炎疫情轮番来袭,滥食野生动物问题突出,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重大隐患,忽又听闻长江白鲟宣布灭绝!一则则野生动物案件都与非法猎杀、滥食野生动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景泰县海拔2000米到3000米的高山裸岩、高山草甸、山谷之中生活着一种动物,可以在悬崖峭壁上自由旋转跳跃,堪称“反地心引力的证明”、“岩壁上的精灵”,它就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低危物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岩羊,又名喜马拉雅蓝羊。岩羊长期“野外锻炼”,羊肉没有膻味,被一些不法之徒盯上……
 
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魏某以食用和贩卖为目的,驾驶两轮摩托车在景泰县上沙沃镇营盘水黄石头沟,多次使用捕猎夹非法猎捕岩羊共14只,均被杀害食用。其子在魏某的指使下将剥离的岩羊皮、羊角、内脏等物品装进2只纤维编织袋内,分别丢弃在大唐电厂油路边的水渠和涵洞内。后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将魏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被猎杀的岩羊尸体。
 
时至今日,办案人员回忆起涉案的证据照片都格外心痛。14只本该在山间惬意跳跃的“高原精灵”,只剩一张张血肉模糊的岩羊皮和一只只残缺不全的羊角……零散的尸骨迹象似乎在诉说着被捕杀前的无助和绝望。
 
景泰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魏某涉嫌非法猎杀野生动物审查起诉案时,将案件线索移送本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立即对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DNA鉴定、现场勘验等证据进行审查后,认为魏某非法杀害野生动物侵害了国家对于野生动物资源的所有权,不仅是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也会使野生动物体内存在的有害生物或物质通过此途径传染给人类,可能造成疫病流行。遂决定对魏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委托宁夏绿森源林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涉案猎杀的野生动物属性及价值进行鉴定。经鉴定:魏某非法捕杀的岩羊是具有重要的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魏某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造成了严重影响和破坏,生态资源受损的资源补偿费为350000元。
 
2021年8月1日,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将刑事诉讼部分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一并向景泰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法院判令被告承担生态资源受损的资源补偿费350000元以及鉴定费5000元。
案件的办理告一段落了,可是检察官却心事重重,尽管近年来全国上下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以及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强,但县域内仍有一些居民存在认识盲区,法治意识淡薄;更有甚者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为了贪图一时口中“滋味”和经济利益而屠杀野生动物,不仅构成刑事犯罪,也对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检察官决定以案释法,带领办案组到全县11个乡镇宣传普及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以及捕杀野生动物的违法性,引导公众树立科学文明的饮食观、摒弃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震慑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铲除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土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野生动物受国家保护,违者必究……共同构建人与动物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检察干警向村民开展释法说理。“保护野生动物 拒绝野味”等标语在人民公园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公园另一角景泰县检察院选编的保护野生动物的短视频引起行人驻足观看。
 
“最近总有岩羊去瓜地里吃瓜,我想设个夹子抓一下”“不行不行,岩羊可是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再说了,也就几个西瓜嘛,没必要”“对对对,要保护野生动物呢……”这是检察官在景泰县寺滩乡一亲戚家听到的聊天,顿感欣慰不已。(高佑政 郑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