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和公诉人出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景泰县检察院根据市院年度工作安排及院“青蓝人才培养工程”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出庭评议工作,规范出庭行为,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和水平,提升案件质效,促进公诉队伍专业化建设。
一、出庭能力实现“三维”提升,专业能力持续精进。一是庭前准备维度从“有”到“优”。通过评议反馈,公诉人对证据审查标准进一步提高,证据审查更严密,瑕疵证据、非法证据的排除意识与处理能力同步增强。“三纲一书”的制作更加聚焦案件的争议焦点。重大复杂案件设计交叉讯问,运用多媒体示证,预判辩论焦点,大幅提升了庭审针对性。二是庭审驾驭维度从“稳”到“强”。前三季度,景泰县检察院共组织跟庭评议15次,随着跟庭评议活动的展开,公诉人在举证质证环节,逻辑层次更清晰,能够有效主导证据出示节奏,削弱辩方冲击。通过对突发情况的复盘演练,公诉人沉着应对被告人翻供、新证据突袭等情况,心理素质和掌控力明显增强。三是综合素养维度从“专”到“全”。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意识增强,公诉人更能自觉考量庭审陈述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注重释法说理,有效规避了后续衍生的风险隐患。对于认罪认罚案件,能够准确把握制度要求,促进案件审理与矛盾化解相结合。
二、案件质效实现“双向”促进,司法效能持续增强。一是正向促进案件质量。以庭审标准倒逼审前工作,将严格的庭审标准前移至案件审查的各个环节,公诉人在审查证据时更加注重庭审可采信,在认定事实时更加关注庭审证明效果,在法律适用时更加考虑庭审说服力,形成“审查—起诉—出庭”全链条质量管控。将庭审中的经验与问题转化为办案指引,推动整体办案水平迭代升级。二是反向优化办案流程。跟庭评议不仅是对个案质量的检验,更是发现、研判和解决系统性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梳理评议中的共性问题,将问题转化为培训案例,纳入检察官日常培训,通过流程讲解和案例复盘的形式,让检察官熟练掌握流程要点,同时把流程合规性纳入案件质量考核,倒逼流程严格执行。
三、队伍建设实现“三层”赋能,人才素能持续优化。一是青年干警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通过跟庭评议、评庭说案、导师点评及青蓝讲堂,导师发挥传帮带作用,言传身教,帮助青年干警少走弯路、快速成长。二是骨干力量淬炼成钢。资深检察官、业务标兵在评议中既当考官也当学生,一方面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为同事精准指出业务短板、提供优化路径,另一方面带着问题聆听他人实践经验,在交流碰撞中汲取创新思路和高效方法,使专业领域更加精深。三是团队合力深度融合。打破了办案孤岛,形成了“庭前共商、庭中共研、庭后共议”的团队作战模式。部门内部就类案证据标准、法律适用达成共识,整体战斗力凝聚提升。
跟庭评议工作是对公诉队伍出庭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阅,不仅淬炼了公诉人单兵作战的硬功夫,而且保障了案件办理质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下一步,景泰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公诉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