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会宁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8-30
时光已逝,年华老去,不变的是他数十年如一日的忠诚和坚守,不变的是他对检察工作的执着与热爱,他用睿智和努力、时间和精力始终如一地捍卫着国家公权力,只因他对这枚检徽爱得深沉。他就是年过半百仍坚守在工作一线的公诉人——李海波。
李海波,男,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0年7月进入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先后从事侦查监督、公诉等工作,现任会宁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一朝从检 牢记初心使命
“惟坚韧者始能遂其志”,兼具人文和法治情怀的李海波,始终把不忘法治初心、无愧法律信仰作为自己司法办案的人生信条;始终坚持在求知中增长才干,在创新中成就事业。他精准把握法律要义,处理案件不枉不纵;他热忱维护百姓利益,司法为民不离不弃,用忠诚和执著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32年来,他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上千件,无一冤假错案。工作之余,他更是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并与时下出现的各类新型犯罪案例相结合,寻其规律,究其本相。他早在1992年就考取了律师资格证,1999年又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法律本科学历及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被白银市委、市政府授予首届“白银市十佳检察官”、2012年被评为“白银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能手”、被会宁县委政法委授予“会宁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2009年至2012年,因连续三年业务绩效突出被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07年,在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岗位练兵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强化监督 捍卫公平正义
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他不惧困难,积极乐观迎接挑战。参加现场勘查,是刑事检察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面对血腥的现场,他时常提醒自己,作为一名老同志,更应该克服心理障碍,应当冲在一线。为了引导侦查,他坚持对每一起命案提前介入,及时参与现场勘查,为案件的侦破和取证建言献策,引导侦查方向,及时固定证据,提高办案质量。近年来,他先后提前介入重大影响、疑难复杂案件30余起,向侦查部门提出侦查取证建议100余条。
“办案是一种增长内功的手段,而不是额外的负担。”他总是对身边的同志这样说,也这样做。在当前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他立足实际,主动放弃作为院领导与高级检察官可以享受的分案优遇,身先士卒老当益壮,既主管第二检察部工作,又参与一部刑事案件的办理,和年轻检察官一样承担轮案任务,并主动承担重大疑难复杂、棘手、以及新类型案件的办理。他主办了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当地涉案3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因该案涉及人员多、事实多、背景复杂、卷宗多达90多本;案件发生时间久远且跨度大、案情复杂繁多、证据庞杂、时间紧任务重。为查清案件事实罚当其罪,准确定性与精准量刑,他吃住在办公室,“马不停蹄”地往返于各个办案点,举着放大镜核对银行明细。通过阅卷、提审、研判、汇报、会商、细心认真地撰写了几十万字的审查报告,并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固化证据补强证据,终于在规定期限内适时依法提起公诉。经庭前充分准备与开庭有力指控犯罪,被告人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他带领的办案团队因“扫黑除恶”工作成绩突出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近年来,他成功办理各类案件近1000多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近500件,发出检察建议20余份,纠正侦查违法活动30余起。
情牵群众 维护社会和谐
在他眼中,每一个案件都可能是一个人人生的拐点,办案中略有闪失将影响当事人一生,因此需慎之又慎,“案上一点墨,民间万滴血”,“案小也是民生”。2003年,他在办理一起简单的盗窃案中,尽管赃物在犯罪嫌疑人家中小院子草垛中被发现,但犯罪嫌疑人康某却拒不认罪。面对侦查机关经过预审证明康某有罪的条条证据,他并没有轻易下结论。经他细致审核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辨解,核对现场提取到的痕迹物证,发现康某不是本案犯罪嫌疑人,因其没有作案时间。此案经进一步侦查,最终发现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是康某的邻居王某,案发后王某将赃物转移至该处,企图栽赃于康某,达到逃避法律惩处的目的。正因为他在办理该案时缜密的思维和求真的精神才有效避免了一起冤假错案的发生。
他常说,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个故事,看的是家长里短,反映的是人生百味。“用心办案,用法说话”是他的办案理念。2022年5月,他在办理一件交通肇事案中,经审查后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本有和解意愿,但由于在侦查中被害人家属及亲属的过激言行及不当的索赔要求,遂使民事赔偿搁浅,双方怨恨日增,矛盾随时有进一步激化的可能。他掌握了此情况后,及时请示院领导,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展开刑事和解工作。针对补偿额度一时难以达成一致的问题,他进一步了解双方家庭情况,从法、理、情多角度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细语劝慰温情安抚,释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在相互妥协的基础上签订了赔偿协议,达成了刑事和解。张某某按照协议要求当场支付全部补偿款,并赔礼道歉,被害人家属对张某某的行为也表示谅解。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家属也得到了赔偿金与精神伤害的抚慰,做到了案结事了。该案的成功办理,既体现了他高效便民的工作作风,也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检察情怀,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风雨三十载,无悔从检路。32年来,李海波同志始终战斗在基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办案第一线,尽管霜染两鬓但却初心不改。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着平凡的工作,但他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榜样的力量,并用半生的坚守和执着诠释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和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