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日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4-29
“五一”假期将至,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性活动增多,为巩固好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从即日起至5月15日,白银市将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控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活动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 “非必须、不邀请”原则,严格控制省外公务活动或在市内举办跨省公务活动,不邀请外省来银考察活动。
(一)从严做好管控各类大型会议和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的,凡50人以上线下会议等聚集性活动,须向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履行报批手续,参加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因特殊原因在市内举办跨省公务活动的,举办单位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严格控制活动人数,不得邀请国内中高风险区人员参加活动。
(三)会议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测温、核验行程卡、扫“白银快办”场所码和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措施,勤通风,加大办公会议场所、电梯间、门把手等公共区域消毒频次。
(四)市、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监督管理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市场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广大群众“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实报告外省旅居史及有关情况,全面做好自我防护,引导我市人员“非必须不出省”。
二、严格公职人员外出管理
公职人员外出,坚持“非必须不出省”,严控人员前往有本土疫情的省份,对于确需出行的,要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批。返回后要落实3天留观、2次核酸检测措施。未经报批同意擅自外出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一)公职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外出人员管理,建立工作台账,督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公职人员外出期间,必须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尤其在搭乘公共交通、乘坐电梯等通风不好的环境时,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
(三)各企事业单位和市、县(区)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要做好外出人员公务用车登记管理,加强驾驶员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干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担当尽责,引导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切实加强外出干部职工管理,配合落实好外出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市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须向上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请假并报备。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还须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请假并报备。
(二)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令行禁止,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加强对家人、亲戚、朋友等身边人员的思想引导,努力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
(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问题,要依纪依规依法实施问责,并对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