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白银检察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1-03
今年以来,白银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工作,将其作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切实体现白银检察执行力的重要举措,和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审判监督的重要途径全力推进。2019年,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召开审委会24次,其中讨论涉及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会议有12次,白银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了7次,听取讨论案件数11件,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600%和450%,在全省检察机关中位居前列。
检察长列席并就案件发表意见,有助于法院审委会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有助于审委会委员认真、审慎研判案件和发表意见,最终实现案件得到依法精准处理的目标。2019年,白银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听取审委会讨论的11件案件中,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的有7件,采纳率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4个百分点。今年白银中院审委会讨论一起危险驾驶抗诉案件时,委员们就是否采纳鉴定意见分歧较大。列席的白银市检察院检察长紧扣事实和证据,说明了检察机关补强证据所作的努力,提供了新的证明材料,并结合相关司法解释作了有理有据的阐述和论证。审委会最终支持了白银市检察院的抗诉意见,对一审无罪的犯罪嫌疑人改判为有罪。
2019年,白银市检察院通过四项举措促进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规范常态运行。一是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根据上级院相关规定,检察长是列席审委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列席”的案件必须列席,“可以列席”的案件除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外,也应当列席。二是建立常态衔接机制。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及时与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办事机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衔接配合机制,并及时将检察长决定列席或因故不能列席会议的情况反馈人民法院。三是建立定期通报备案制度。两级检察院确定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人,每月在规定时限内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情况上报省市院备案,市检察院每季度末通报两级院检察长及副检察长列席会议情况。四是全面实现线上运行。要求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便于督促推进,确保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