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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疫情 不隔离责任

——白银市检察院严把“三关”,案件受理工作有序开展

来源:白银检察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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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在疫情期间将加强案件管理大厅的管理,积极倡导以网络、电话、机要通道等非接触方式预约、办理,开展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
 
把好受理关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倡导电话、网络受理案件。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向本地律协、监委、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通报工作,做好衔接配合。检察系统内部案件流转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办理,检察系统外部办案单位移送案件材料和文书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联系。案件移送可通过机要邮寄纸质和电子卷宗光盘方式,尽量避免人工方式频繁送卷,移送的电子卷宗应制作规范,确保目录、内容完整一致。
 
把好联络关
 
疫情期间,倡导律师通过电话专线、网络平台等服务方式申请诉讼业务,安排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工作,除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的诉讼业务外,律师可以通过访问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或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查询案件诉讼进程、提出阅卷或听取意见申请,需要递交材料的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传送。
 
把好安全关
 
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妥善安排人员在岗值班,减少人员聚集,坚持每日全面消毒,加强案管干警个人防护,配备必要的消毒设备。进入案件管理大厅的人员一律进行详细登记,按规定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办理业务保持安全防护距离1.5米以上,不带口罩者,禁止进入案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