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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做好司法行政系统防控工作 坚决打赢全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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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白银市司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靠实责任,严阵以待,多措并举,严密管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目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快速部署,靠实责任
 
接到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后,市司法局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制定印发《白银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文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整合资源、加强协调,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在疫情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安排局指挥中心、公证厅、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和局办公室在单位值班,其他人员在无紧急事务的情况下均在家实行网上办公。三是在市司法局一楼接待大厅设值班室,值班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当事人检测体温,并登记来访人员基本信息及联系电话,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的法律咨询和紧急业务办理工作和宣传解释工作,提醒当事人非紧急情况尽量错过疫情期来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严格制度,强化责任
 
一是建立人员外出管理制度,做到零报告,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及家属春节外出情况全面摸排,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如实汇报外出时间、地点、车次等。二是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近期不得出游、不得走亲访友、不得外出参加聚集性活动,坚决服从居住地所在社区和医疗机构管理,自觉做好登记报告和健康观察工作;干部职工和家属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遵医嘱做好治疗、观察工作,并立即向当日带班领导报告。三是按要求每天统计上报本单位人员身体状况、相关行程和活动情况,对春节期间外出返银人员重点进行了日监管制度,每天报告体温变化及人员接触情况,并要求务必在家进行隔离观察14天。
 
突出重点,加强管控
 
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开展电话访谈,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与身体状况,再次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全体社区矫正人员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得请假、一律不得外出。同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向相关部门汇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确保工作无漏管、无死角。二是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采用电话、微信、邮箱、视频等形式远程办公,减少与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其他外界人员接触。如必须接触,必须采取安全适当的保护措施;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值班及办公场所进行定时、定点规范消毒,并要求来访当事人佩戴口罩,对来访人员有条件的进行体温测量;号召广大律师随时关注与自己业务工作有关的司法机关对疫情期间立案、开庭、会见等工作的事项安排,对需要协商解决的相关问题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鼓励各律师事务所和每位律师通过网络、媒介等渠道解读、宣传有关防控疫情的法律法规及法律风险提示,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好法律帮助。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多途径教育引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充分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积极传播正能量,加强疫情预防知识和形势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地方,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不召集、不参加聚餐等群体性活动,同时,要防止引发不必要的恐慌,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社会信心。
 
面向公众,开展服务
 
积极应对疫情,扎实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广大律师、公证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开通法律援助专属通道,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纠纷和诉讼案件,及时为群众解答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法律咨询,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满足特殊时期群众对公证上门服务的需求。同时,落实好中央部署和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各级政务大厅暂时停止现场业务办理全面推行“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的通知》的要求,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传染,阻断疫情传播,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面向群众,实行网上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掌上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和拨打热线咨询各类法律问题。利用各种媒体和方式及时公布联系电话,引导当事人通过电话、网络开展法律咨询、预约服务;对于办理简单公证事项和“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的,引导群众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申请办理和邮寄方式送达。保证疫情防护用品,特别是口罩、体温计、消毒杀菌液等,在工作时按规定佩戴口罩和消毒杀菌。坚持每天定时对接待、工作等区域及办公、服务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确保消毒无死角。上班后对进入工作区域的所有人员(包括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进入办公、接待场所的人员要求佩戴口罩,有发热情况应立即劝返、建议就医并第一时间向主管司法局和当地防疫部门报告。在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未解除前, 全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实行轮流值班、执勤制度,利用各种媒体和方式及时公布联系电话,引导当事人通过电话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咨询和预约服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做好涉及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性文件、公告的合法性审查,确保疫情防控过程中的行政决策事项科学、依法、有序。
 
目前,全国、全省、全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白银市司法局将坚决按照中央、省、市的总体部署,在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群防群治、联防联治、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从严从细从实全力做好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白银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