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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全面完成政法委员配备工作

来源:靖远政法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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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白银市靖远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按照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关于乡镇党委政法委员配备的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有力确保了乡镇党委政法委员按要求全面配备到位。
 
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县委政法委将乡镇党委政法委员配备工作作为2020年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加强向县委及主要领导的汇报,确保中央和省市关于乡镇政法委员配备的有关精神和具体要求第一时间汇报到位。县委高度重视乡镇党委政法委员配备工作,把乡镇党委政法委员配备作为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推动政法工作在基层乡镇落实的重要抓手,纳入县委重点工作范畴,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县委主要领导对乡镇党委政法委员配备工作作出具体批示,县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了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关于乡镇政法委员配备的有关精神,并提出将乡镇党委政法委员配备纳入乡镇机构改革统一谋划部署,为乡镇党委政法委员配备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工作举措,推动工作落实
 
县委政法委严格按照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要求,根据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省市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同时,向市委政法委及市委编办进行了专题汇报。县委编办严格按照市上有关文件要求,将乡镇党委委员配备纳入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大局中统筹考虑,合理安排。4月2日,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靖远县乡镇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20〕16号),明确规定:乡镇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乡镇党委政法委员由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兼任”。
 
严格配备标准,全面配齐配强
 
为确保高质量配备乡镇党委政法委员,全县在统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中,注重加强对乡镇党委政法委员的选配工作,由县委组织部门根据乡镇干部队伍实际,综合考虑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层次、年龄结构等多方面因素,提出了乡镇党委政法委员配备人选。4月21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对乡镇党委政法委员人选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苗晓丽等18名同志任乡镇党委政法委员(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服务中心)主任。至此,全县18个乡镇党委政法委员全部配齐到位。新配备的18名乡镇党委政法委员平均年龄37岁(35岁以下7人,36-40岁9人,41-45岁2人),全部为中共党员,全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8人)。
 
今后,靖远县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乡镇党委领导和县委政法委指导的具体要求,不断建立完善乡镇党委政法委员岗位职责、业务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制度机制,着力推动乡镇党委政法委员全面履行职责,确保政法各项工作部署在基层乡镇得到全面落实,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更高水平平安靖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