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7-01
本网讯 今年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年,为充分发挥评估验收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评价、引领、推动作用,6月28日至29日,白银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金满香一行4人对靖远县“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实地考核验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张德明,副县长郝尊钢陪同。
验收组先后到靖远县大芦镇、大芦镇庄口村、乌兰镇罗家湾社区、靖远六中、乌兰镇东关清真上寺、东湾镇及WIFI无线网络全覆盖法治广场、东湾镇大坝村、中天化工有限公司、乌兰镇乌兰西路社区、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靖远分局、县司法局就贯彻执行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执行情况,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情况,“法律十进”活动开展情况,领导干部、青少年等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机构设置、工作保障、结合执法实际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情况,法治阵地建设情况,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普法的实际效果等方面进行检查验收。
考核验收组充分肯定了靖远县“七五”普法工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一要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的学习。二要进一步突出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三要进一步创新“互联网+普法形式”,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四要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