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检察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8-14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白银市检察院建立《民主评议党员暨“评星定级”制度》,以正向评价和反向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完善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评星定级”是一项创新性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民主评议党员时进行,设置了“十项正向评价”和“十项反向评价”内容,逐人逐项评出得红星、黄星或不得星,按照红星数量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年终将“评星定级”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一是在评价内容上把正向标准与反向测评相结合。“评星定级”制度合理制定评价标准,完善了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将政治、纪律、品德和作用发挥等四项民主评议内容进行细化,结合检察业务工作,设置了理想信念、组织生活、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开拓创新、遵纪守法、服务群众、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等十个方面的正向评价内容,同时相对应地设置了 “十项反向评价”内容。评星定级一般与支部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每年开展一次。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审定、公示结果”5个步骤进行,既体现了党内民主,又体现了党组织的把关定向作用。
二是在制度设计上把民主评议与“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两亮一诺”等制度相结合。市院出台“评星定级”制度后,配套出台了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两亮一诺”制度,为机关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先争优提供平台,让党员“有责有岗有为”。白银市检察院先行在案件管理办公室、第八检察部分别设立案件受理党员责任区和接待群众来访党员责任区,并针对部门岗位特点,将党员身份、岗位职责、党员先锋承诺事项公开上墙,在充分保障律师、外单位人员、来访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同时,也让每位党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激励党员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履行自身职责。
三是在结果运用上把评价结果与评先选优、年度考核相结合。用好“评星定级”结果,将“评星定级”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励党员干警积极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评价为5颗红星以下的党员,用好谈心谈话、教育引导机制,剖析原因、找准对策、整改提升,并且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和绩效考核一等次。同时,将党员评星定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引导各党支部书记强化管党意识,抓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