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公安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12-15
12月12日,公安部督察审计局三队一级调研员黄杰,江苏省公安厅督察总队科长严伟伟一行在白银市白银公安分局开展公务用枪专项督查工作。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张育晖,甘肃省公安厅督察总队长李维强,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枪爆支队长宗志敏,白银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唐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尚立军和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白银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强等陪同督查。
督查组实地查看了分局枪弹库,仔细查阅了白银分局枪支弹药管理、应急处置预案、枪支维护保养制度、持枪人员资格审查制度等台账资料,实地检查了智能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枪弹库值守、枪支管理系统规范操作等安防措施落实情况。随后,督查组和分局枪支弹药管理成员单位的相关同志进行了座谈。
座谈中,督查组听取了分局关于公务用枪使用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黄杰调研员对公务用枪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指导意见和明确要求。黄杰指出,要切实提高对枪支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全体民警对枪支管理的思想认识,注重培养持枪、管枪民警的日常养成,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管枪与管人相结合,管好枪和用好枪相统一,确保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安全规范。
唐生对督查组来白银检查督导工作表示欢迎,并对全市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他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明确责任,切实增强民警遵守用枪管理规章制度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枪弹无小事”的责任意识;二要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要规范公务用枪审批、出入库及交接手续,指派专人,健全完善管理台帐,严格落实“双人双锁”“枪弹分离”“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绝对安全;三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要定期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各项规定,按要求开展实战射击训练,提升公安民警枪支使用技能,确保民警能够依法依规、安全有效使用枪支;四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枪支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各配枪单位的枪支弹药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做到人、帐、物相符。纪委督察要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严防发生涉枪案事件。
督查组还实地查看了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和机关大楼办公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