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检察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12-22
12月21日,白银市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观摩推进会在靖远县检察院召开,白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志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胜平主持会议,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检察院检察长,靖远县检察院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组织了现场观摩,通过专题展板、PPT演示等形式,对靖远县检察院办案组织建设试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直观地讲解,生动的演示了办案组织设置、运行、监督及效果等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交流会上,靖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国荣介绍了办案组织建设工作经验做法,市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检察院检察长等参会人员做了交流发言。
王志坚在讲话中指出,办案组织建设试点工作涉及内容多、创新难度大、要求标准高,靖远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全员动员,深入研判、精准谋划、有效推进,总结提炼到位,办案组织建设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王志坚强调,要以观摩推进会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并提出明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感。办案组织建设是适应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承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重要抓手,是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将之当作历史责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要重塑检察业务运行格局。要形成以办案组织为基本单元的格局,顺利承接上级检察院各项业务,打破行政管理模式的格局。要形成扁平化的管理格局,限定、优化办案组织的管理层级,减少审批层级,真正形成扁平化管理。要形成融合发展的格局,与党建、意识形态、国家安全、普法用法等工作融合起来,形成权责清晰、整合推进的局面。三要正确理顺三个关系。要在业务工作量、定位、比重、职责等方面精准研判,深入研究办案组织人员配备、运行机制与监督机制,进一步理顺办案组织内部人员职能、办案组织与部门、办案组织与院领导的关系。四要上下一体,合力推进。市院各业务部门要梳理提炼、精准指导。各县区检察院落实会议精神先做研判、先行先试,进一步发现问题、清除障碍。市检察院要研究出台《办案组织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办案组织建设。
吴胜平在总结会议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一要思想认识到位。各县区检察院要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本次推进会精神,领悟办案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努力形成全市一体推进办案组织建设的整体合力。二要组织领导到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做到办案组织建设与业务建设“两手抓、两不误”。三要落实责任到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办案组织建设推进方案,细化责任,强化落实,以办案组织建设推动基层检察院高质量发展。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实地参观了靖远县检察院党建文化墙、党建室及院史陈列室等文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