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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综述之(四)——做实做细脱贫攻坚司法保障

来源:白银检察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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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收官之年,做好脱贫攻坚司法保障尤为重要。
 
2020年,白银市检察院立足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救助”等职能,全力保障民生民利,为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提升站位,组织开展保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


  2020年以来,为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服务保障,助力脱贫攻坚,市检察院党组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专项工作”,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抓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先后9次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二是加强督导推动。针对上年度脱贫攻坚战司法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2020年4月印发了《关于做好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协调各县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各责任部门做好案件标注、“两法衔接”、支持农民工讨薪工作。每半年安排一次实地督导,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突出工作重点、落实服务措施,推动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专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三是加强精准帮扶。积极发挥帮扶组长单位作用,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两次组织14家帮扶成员单位召开五合镇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动员全体检察干警入户走访432户,协调落实项目3个、资金566万元,帮助6个行政村、466户贫困户脱贫摘帽。
 
发挥职能,坚决维护农村稳定和农民利益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围绕全市农村社会治安的新变化、新情况,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犯罪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危害农村稳定的犯罪案件334人,起诉992人。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着力把农村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战场之一,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等涉黑涉恶犯罪,依法批捕69人,移送起诉363人。二是特别注重农村特殊人员司法保护。切实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四类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从严从快打击危害特殊群体的各类犯罪。共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提请的四类特殊群体案件4人,提起公诉92人,办案中为38名家庭困难的当事人指派了援助律师,对3名建档立卡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三是强化脱贫攻坚领域诉讼监督。充分发挥刑事立案监督、审判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加大对脱贫攻坚领域犯罪案件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为贫困群众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全市对脱贫攻坚领域民事案件提出抗诉26件,发出检察建议29件;纠正遗漏同案犯97人,纠正遗漏犯罪事实27件;对专项案件涉及的9名在押人员建立了专门的管理帮教措施。
 
聚焦难点,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针对全市拖欠农民工工资较为突出的现象问题,配合全市“清欠保支”活动,组织开展“侵害贫困农民工权益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一是积极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市检察院牵头,协调公安机关、人社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联合工作组,对平时工作中出现的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中衔接不畅通、案件线索移送不及时、公安机关受理后不立案以及欠薪案件中用工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究解决,减少分歧意见,统一执法标准,推动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二是切实发挥立案监督职能。专项活动中,两级检察院对劳动监察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提前介入,提出案件定性和证据收集建议,对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监督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避免降格处理;对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提出侦查取证的意见建议。活动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共梳理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线索5件。三是办好重点案件。两级检察院紧盯涉及人员众多、欠薪数额巨大、群众不断反映的积案、难案等重点案件进行重点办理,通过重点案件办理推动问题解决。共办理此类案件11件,帮助850余名农民工讨回被拖欠工资1230万余元,较好地体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延伸职能,积极参与农村社会综合治理


  在司法办案中体现人文关怀,认真应对群众关切,积极推进法治白银、平安白银建设。一是实行“检察+贫困地区生态修复”模式。针对农村土地、林地、河道等资源被非法侵占破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年来,检察机关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办理涉贫困地区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136件,督促在全市贫困地区恢复耕地、补植复绿、矿山复绿1000余亩,修复河道3.3公里。二是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2场次,编撰发布典型案例12件,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场次。通过接听12309热线向涉及农村土地纠纷、邻里矛盾、控告村干部的来电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25次,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主动上门服务362次,努力在农村形成学法、崇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做法被省委“七五”普法验收组充分肯定。三是扎实稳妥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实行“领导班子每月一天集中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工作制度,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说服教育等多种方式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利用检察绿色通道接访困难群众152人次,有效化解各类涉农矛盾纠纷42件。
 
突出关键,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加强与市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司法及扶贫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做到刑事案件贫困户受害人“应救助尽救助”,帮助解决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一是积极争取政法委支持。针对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分工不明、多头救助等问题,积极向市委政法委报告,在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与其他政法部门达成了由检察机关负责全市刑事案件受害人司法救助工作的共识,为开展贫困户受害人司法救助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加强与扶贫行政部门衔接联动。与市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两级检察院、扶贫部门对因案致贫、返贫的精准扶贫户开展拉网式排查,排查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精准扶贫户刑事案件受害人4名。组织两级院控申部门对2015年以来司法救助案中的33名农村被救助人开展回访,发现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建档立卡户3人,根据相关规定,向当地有关部门发出开展社会救助或进一步落实扶贫政策的建议3件。三是全面落实“应救尽救”要求。坚持把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行动,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精神,为38名农村困难刑事被害人(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18.1万余元,其中建档立卡的被害人(近亲属)13人20.6万元。景泰县检察院办理的吴承生司法救助案,被高检院评为“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2020年10月,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推进会上,白银市检察院交流了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