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检察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1-01-25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白银市检察机关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部署要求,高位推动、全员参与,扎实履职、攻坚克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抓组织领导,促政治站位提升
白银市检察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干警大会、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推进会30余次,积极部署开展“一十百千万”“六清”“七查七摆”等行动,压茬推进,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制定《实施方案》,建立任务清单台账,细化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建立周通报、月总结制度,督促专项工作责任落实。市检察院出台“四级把关”制度,逐级就案件定性、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精准研判,确保所审查的每起案件都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落实“严惩快办”要求,市检察院实行院领导包院包案制度,每名院领导包抓督导县区检察院的涉黑恶案件,采用实地督导、会商研判等方式指导办案52次,王志坚检察长对全市办理的6件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亲自督办。全市检察机关组建19个办案团队,为公正、高效、精准办理涉黑恶案件奠定了基础。专项斗争以来,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恶批捕案件214人、审查起诉案件339人,占比分别为64%和69%,充分发挥了“头雁”作用。
抓案件办理,促案件质效提高
(景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某等40人涉黑案庭审现场)
落实“黑恶案件百分之百提前介入”要求,坚持“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办案原则,严把批捕、起诉关,确保案件质量。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36件,主动与公安、法院召开案件分析会和庭前会议33次,及时研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审查批捕涉黑涉恶案件33件334人,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6件493人。
涉黑恶案件办理实现了批捕、起诉“清零目标”。2019年8月以来,市检察院党组选派员额检察官下沉各县区检察院,对在办的8件147人涉黑涉恶审查起诉案件跟踪督办。及时办结了郑某某等34人、范某某等24人、赵某某等40人共6个涉黑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案件起诉法院后,均做有罪判决。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确保法律统一公正实施。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8件17人,纠正漏捕27人,纠正遗漏同案犯52人,纠正遗漏罪行33起,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
抓“打伞破网”,促深挖根治见效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两个一律”,落实“一案三查”,制定《白银市检察机关关于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大排查大核查十条工作计划》,在深挖“关系网”“保护伞”,深挖余罪漏犯上精准发力。专项斗争以来,市检察院共受理中央督导组转办线索15件、省检察院转办线索39件、市扫黑办转办线索的46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44件,纪委监委已对4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25人作出组织处理,涉及县级以上干部4人。
重视对司法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查处,共受理执法司法人员涉“伞”线索52件,对3名司法人员涉嫌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案件均起诉法院。市检察院依法对5件涉及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保护伞”犯罪线索进行核查,查有违纪违法事实,因过诉讼追诉时效全部转纪委监委作党政纪处理。审查起诉“保护伞”案件3件4人。
抓“打财断血”,促黑恶犯罪基础铲除
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黑恶案件逐案“过筛”,对见“黑”见“恶”不见“财”的案件,认真梳理分析,依法开展打财断血工作。加大侦查活动监督和执行监督力度,引导公安机关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依法做到抓捕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和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对追缴财产、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涉黑恶犯罪案件监督执行。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补充侦查等方式,监督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黑恶犯罪的“黑财”。共监督公安机关查封房产24处、扣押各类车辆50台,洗沙设备2套等。
强化打财断血力度,综合运用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财产刑执行监督等手段,努力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目标。在起诉环节,针对涉及侵财犯罪的涉黑恶案件均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
抓综合治理,促工作长效常治
市检察院紧紧围绕“一十百千万”“六清”行动目标,把建立健全机制制度,推动行业领域综合治理,作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工作来抓。
向13家十大领域牵头单位集中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彰显检察担当。8月28日,白银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建议书》集中公开送达会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惠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志坚向13家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并对整改落实提出要求。这次公开送达的检察建议是在剖析研判已办理的36件黑恶案件和2300余件普通刑事案件基础上提出的,共梳理出突出问题41个,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45项105条,各牵头单位落实整改并按期回复整改情况。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发出检察建议65份,回复65份,回复率100%。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制。制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检察建议现场宣告送达办法》《诉前检察建议暂行办法》《公检法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捕诉审工作衔接办法》等制度,对规范案件移送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提高了办案效率,凝聚了打击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落实类案分析报告制度。总结涉黑恶案件同类型、同领域、同行业的规律特点,分析发案原因,形成类案综治报告。市检察院对全市金融放贷领类涉黑恶20件219人案件的特点和原因进行逐案分析,形成《关于非法放贷领域涉黑涉恶案件频发亟需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报告》,提出金融放贷领域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长效打击机制、有效化解社会风险等三个方面10条有针对性的建议,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分别作重要批示,市扫黑办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市委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非法放贷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力推动了金融放贷领域的综合治理工作。
突出宣传工作。市检察院与省、市电视台合作开设‘立言说法’栏目,根据办理的涉恶“套路贷”犯罪案件,分别制作“起底校园套路贷”和“村霸的末路”等栏目,在电视、学习强国、两微一端等平台播出,以案释法,扩大宣传效果。同时,全市两级检察院18名正副检察长分别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结合办理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在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场次,受教育师生2万多人。
抓激励斗志,促专项斗争推进
为激励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深挖彻查“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市检察院制定专项斗争表彰奖励办法,重点对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恶案件的,或者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保护伞线索移送纪委监委后被立案查处的,由市检察院进行记功嘉奖,激励全体干警以昂扬的斗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自专项斗争以来,市检察院党组兑现激励政策,对全市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实绩突出的14名检察干警和1 个集体分别记三等功和嘉奖,在先进激励的带动下,全市检察干警奋发有为,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