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司法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1-02-01
近日,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加强全市公安干警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充分发挥公安干警的执法优势,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水平,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发展,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全市公安干警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实施办法》。
组建社区矫正警司联动小组
按照分级组建的原则,市、县区司法局、公安局分别组建社区矫正警司联动协调领导小组,谋划、指导公安干警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县区司法局、公安局部署安排、指导监督基层公安干警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乡镇、街道司法所、派出所组建社区矫正警司联动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公安干警参与社区矫正教育矫治相关执法活动。组织指导村、社区警务室民警、志愿者、网格长、楼栋长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市级警司联动协调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县区警司联动协调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警司联动工作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工作,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要问题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加强信息互通,及时移送社区矫正对象有关法律文书,通报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等信息,并做好登记备案,积极配合开展人员查找、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等工作。
明确工作职责
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并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主要参与社区矫正对象有关的治安防控、信息核查、警示教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基层公安派出所干警参与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宣告、点检、训诫、训练、解矫等活动,发生人员脱漏管情形时开展追逃、抓捕、提交收监等工作。
通过加强公安干警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充分发挥公安干警的职业优势,树立“警司联动、高效监管”的理念,着力解决社区矫正日常用警难题,实现刑事执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努力形成具有白银特色的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