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白银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2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要闻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 不断提升立法质效

来源:白银司法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10-20
字号:A A    颜色:

近年来,白银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抓住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紧紧把握创造性地做好立法工作这个要义,始终紧扣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这个目标,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发挥地方立法在推进白银市城市建设和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六个新白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 (1).png

强化立法预测


努力实现立法能动作用


把握紧迫性。本着急需、专门、精准、务实、管用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的立法需求,明确优先条件:即改革发展急需的优先、法律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的优先、法规需要修改的优先、条件成熟的优先。在最近几年的市政府立法计划编制过程中,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改情况,及时增加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将疫情防控和白银市文明城市创建紧密结合起来,将有利于疫情防控的文明行为及时吸收到《白银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中,以行政立法的手段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保证可行性,在历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在编制过程中,对于必须完成的立法项目,都能全部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如在编制2020年的立法计划过程中,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将《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白银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等法规规章列为当年的审议项目。对于自主确定的立法项目,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特别是切实尊重起草单位意愿,充分考虑客观实际。

1 (2).png

强化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


严把立法工作“政治关”。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立法工作的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两个维护”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重大立法事项、市政府立法计划、以及立法中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均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在2022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编制完成并经市政府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提请并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通过后,由市政府办向全市印发。


跟进发展需求“保障关”。在认真贯彻执行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同时,密切关注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及时增加计划外有关重要立法,为配合做好我市地下管廊的建设,按照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质量的要求,及时组织市住建局等单位开展《白银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调研、制定工作,实现新增重要立法的立项、调研、审议在一个年度内全面展开。


重视法规草案“审议关”。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广泛凝聚共识的同时,全面落实“不抵触”原则,切实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在审议过程中,注意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利益偏向,特别是注重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行政立法中的统筹协调作用,严格开展法规规章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法规规章草案逐条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审查中遇到的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向省司法厅备案审查处请示,确保法规规章内容不与上位法相抵触。

1 (3).png

强化科学立法


更加突出地方立法特色


致力精准化立法,更加突出特色,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不折不扣,始终把地方立法工作放在全市各项事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来推动,充分发挥法规规章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紧扣中心、及时跟进、全力推动。始终将城乡建设与发展、环境保护、历史文件保护作为重中之重,为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要领域立法,建立健全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方面制度建设,针对位于我市辖区范围内的黄河重要支流祖厉河启动了《白银市祖厉河流域水生态保护条例》特色立法项目。为加快智慧型城市建设,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手段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计划新增《白银市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立法项目。


对接改革发展高质高效,提高立法决策速度、精度、准度,为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实施更有底气,让高质量发展在法治的轨道上“跑得更快”,如围绕国家生态保护总体布局,起草制定《白银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为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需要,起草制定了《白银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白银市养犬管理条例》;为规范我市行政执法行为,将党中央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出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分别专章入法,协助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了《白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与改革精神有效衔接。


做好市政府行政立法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在下一步的行政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府立法全过程各方面,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呼声,真正反映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以问题为导向,始终把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放在首位,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能够真正体现地方特色、解决现实问题,努力使政府治理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以立良法行善治,营造公平、公开、透明、高效的法治营商环境,不断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提高社会治理法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