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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促和解 案结事了化纠纷

来源:靖远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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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检察院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巧用检察和解的方式成功促成一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民事和解。积极引导有和解意愿的当事人进行和解,服务民营企业有序健康发展。


近日,靖远县检察院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兼顾法理人情、公正与效率,在疫情期间通过微信视频方式促成民事和解。该案源于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审理中甘肃某农牧公司因公司账户被冻结而无法正常进行企业员工薪酬发放及上下游客户业务款项结算,该公司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靖远县检察院受理后,审阅了相关材料证据,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解沟通,鉴于该案双方当事人均系民营企业,也曾存在合作关系,但由于疫情影响,当事人各方均在外地家中被封控,承办检察官通过手机微信创建微信群,先行多次单独与双方当事人线上沟通,耐心听取诉求。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和气对话。组织当事人双方连通群聊视频进行线上“面对面”调解,起初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检察官针对双方争议问题,经过不懈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互让互谅,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履行,企业恢复正常运营,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使双方合法利益都能够得到法律保护,促进双方利益平衡,减少企业诉累,服务民营企业生产和发展,同时节约司法资源,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今后,靖远县检察院将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能动履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强化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的基础上,以柔性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