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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案件不停歇 司法救助来接力

来源:平川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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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川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救助,向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款14万元,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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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被告张某某驾驶白银某汽车有限公司的小型客车行驶时,与横穿马路的原告赵某某相撞,导致赵某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被告张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赵某某于当天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此次事故致使原告颅脑损害、右侧肢体偏瘫,并被鉴定为四级伤残,需后续治疗费用95000余元。赵某某在索要赔款无果后,将张某某及客车所属公司一同告上了法院。


案件经过审理后,赵某某胜诉,但二被告却并未如期履行赔偿款,赵某某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云MAS”向短信平台向二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而被执行人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二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存款、工商登记信息、交通工具、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先后进行了多次查询调查,发现其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还前往被告公司营业场所调查,发现其已搬离原营业场所;通过走访被执行人张某某所在辖区居委会调查,发现张某某长期未在所在辖区居住。对此,执行局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查找函,协助查找二被执行人,并对二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案件最终进入终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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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案件终本并不意味着执行工作的停止。按照法律规定,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因为“执行不能”,生活确实面临急迫困难,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司法救助。执行法官充分调查了解了申请执行人赵某某的家庭成员和收入情况,认为张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平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经过研究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赵某某完善相关材料并报送至司法救助委员会进行审核,成功为赵某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40000元,为赵某某解决了燃眉之急。


近年来,平川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联合政法委、检察院等部门,不断完善多元司法救助衔接机制,最大限度拓宽司法救助范围。司法救助既能有效帮扶困难群众,又能及时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用心、用力、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最急难愁盼问题的真心、真情、真意。2022年,共向4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1.8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为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