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以来,平川区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通过“四抓四促”,积极推进行政违法监督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以抓广泛沟通促支持理解
平川区检察院强化“检行”沟通交流,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日常联系,向有关行政机关了解执法工作情况,定期走访调研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情况,主动参与行政机关组织的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听取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意见建议,协调、解决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效增进同行政机关的业务联系,深化理解与共识,不断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通过换位思考赢得行政机关的理解与支持,形成依法行政共识和问题治理合力。
抓机制建设促刚性监督
主动与多部门会签各类协作配合办法意见,建立健全衔接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线索双向移送等工作机制,促进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调配合,凝聚监督工作合力,不断拓宽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线索来源。通过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开展审查,及时发现行政机关执法管理漏洞,以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主动履职或纠违,以法治手段提醒、督促行政机关启动纠错,有效促进各相关部门工作依法高效运行。在检察建议发出后,适时进行“回头看”,查看检察建议落实进度、问题解决程度,确保检察建议件件有落实,提升检察建议效果,确保形成执法合力。
抓精准监督促争议化解
平川区检察院着力关注民生热点、难点,围绕工伤、拆迁、讨薪等民生热点,因地制宜监督化解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针对不同案件情形,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症结,强化精准监督,灵活运用适合的工作方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办理每一起案件,都进行全案研判、分析,对有化解可能性的案件,在严格恪守职责边界的前提下,主动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通过调取案件材料、走访行政机关了解情况、听取行政相对人意见等,综合运用多种化解手段,厘清行政争议焦点,用心用情用力实质性化解持续时间长、化解难度大的行政争议案件。同时,深刻把握行政检察“小案”内含“大政治”的要求,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审查标准,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开展实质性化解工作,将监督意见变成各方共识,以“我管”促“多管”,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抓公开听证促行政执法规范
平川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代表对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是否应该发送检察建议进行公开听证,对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处罚内容不明确、事实缺乏依据、程序不规范等情形以听证会的形式进行监督,通过全面听取各方意见,更加客观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对行政机关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有效保障了相对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检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