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通报表扬了120名先进个人和72个先进集体。其中,景泰县司法局寺滩司法所荣获先进集体荣誉。
寺滩司法所一直把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水平,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目标和核心。一是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纪律规定,对每位社区矫正对象反复强调,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社区矫正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方法,服从司法所教育管理,使他们认罪、学法,全方位强化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二是制定针对性矫治方案。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犯罪类型和犯罪情节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确定矫正工作重点,实现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三是实施心里辅导。社区矫正对象车某因犯故意纵火罪(在放火时导致自己烧伤)被判处缓刑,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心理健康辅导,多次与其谈话,用谈家常的形式了解其家庭情况、生活工作情况和内心真实的想法。平等的对话消除了张某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防御、戒备心理,有助于其重塑自信,重新融入社会。四是定期开展家访。针对特殊矫正对象,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家访,在了解其生产生活和思想状况的同时,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五是开展就业帮扶。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矫正期限长,心理负担较重,经济压力较大,对未来生活及职业缺乏规划、前途迷茫。针对张某有一技之长且干事吃苦耐劳,认真踏实,司法所支持其再就业。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联系和帮助,为张某在景泰县城内找到一份电工的工作,使其家庭有固定的收入,保障正常的生活。张某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工作得到了领导的一致好评,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得到了别人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