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少捕慎诉”刑事司法政策,帮助迷途少年树立信心重回正轨。近日,靖远县检察院对8名涉嫌聚众斗殴罪的未成年人举行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魏某某、马某某等8人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靖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办理过程中,考虑到魏某某、马某某等8人涉罪后的积极认罪态度以及主观恶性较小等因素,靖远县检察院对魏某某、马某某等8人作出考验期为期六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定有针对性的督促监护方案,发出《督促监护令》引导其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承办检察官定期组织未检干警对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交流、回访,进行跟踪帮教。
在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向8名涉罪未成年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和训诫书,阐明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分析了涉罪未成年人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并依法对其予以训诫。在检察官的见证下,8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成人礼宣誓,大家纷纷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在考察期间用心、用情进行的帮教,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遵纪守法,做对社会有用之人。监护人表示今后会改进教育方式,提升“家长意识”,强化“家长责任”,履行好监护责任,让孩子远离不良人员和场所,远离违法犯罪。
检察官寄语
“希望你们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面临什么样的困难,遭遇什么样的风雨,你们都要勇敢面对,以一名成年人的胸怀和担当,迎接挑战,战胜困难,绝不可怨天尤人,自暴自弃,绝不可触犯法律的底线,做合格有担当的好公民。”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既要能传递司法温度,又必该严格坚守司法尺度。近年来,靖远县检察院开展涉案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活动,通过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多维度深层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综合帮教,最大程度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让他们顺利健康回归社会、重塑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