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八号检察建议”持续深入落实,不断强化、细化安全监管,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4月24日至25日,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协同白银市应急管理局对“八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通过现场询问、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先后对位于靖远县的王家山煤业公司和平川区的白银坤元盛煤炭有限公司进行了督查。主要检查了矿企对“八号检察建议”的知晓情况、对照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的举措和成效。
实地踏查后随即召开督导检查反馈座谈会,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分别进行了反馈,并分别听取了靖远县、平川区检察院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和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工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对照“八号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为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采取的措施和成效,同时听取了煤矿企业相关负责人的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持续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持续推动整改工作走向深入,注重结合实际,进一步提升“八号检察建议”整改的针对性和指向性。三要持续压实责任,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增强整改工作的长效性和系统性。
此次督导检查,是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职能部门严格规范履职的应有之义,是推动“八号检察建议”再深再实的有力举措,也是送法进企业、宣传检察监督职能的有利契机。下一步,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八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常抓不懈,为白银经济安全稳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