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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打麻将,建群来“结账”,网上开设赌场被判刑!

来源: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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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网络普及率逐年提高,人们手机上有了越来越多的休闲游戏,作为“国粹”的麻将更是在各手游内衍生出诸多“玩法”和版本。在手机上“来一局麻将”更方便快捷,人们在使用手机麻将进行娱乐的同时也有人意识到其中巨大“商机”,开始组织牌友成规模的进行游戏并抽头牟利。


案情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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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白银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案件。


被告人刘某某在“某麻将”APP 中设立群组,并将注册了该 APP 的微信好友拉进自己组建的群组,自己提前购买房卡开好房间,由群组中的成员自行进入房间赌博。被告人刘某某通过发布群规等对群成员进行管理,并为参赌人员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从中抽头牟利 17000 余元。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并抽头牟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因为自己不懂法,认为仅是组织大家打麻将,赚点房费,没想到触犯了法律,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据了解,该案将择期宣判 。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第四条: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温馨提示


小赌不怡情、大赌更伤身!如今,各式棋牌类软件层出不穷,使赌博活动披上了隐秘外衣,因网络赌博不需要实体工具及场所,不受时间、空间、人员的限制,只要下载登录赌博软件即可参与赌博,便吸引了不少赌徒深陷其中,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必将受到刑罚制裁。每个人都要认识赌博危害,自觉抵制赌博,积极揭发赌博行为,净化社会风气,营造清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