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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法院:诉前调解妥善化解“离婚危机”

来源:景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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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景泰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和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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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黄女士(四川广元人)与张先生(甘肃景泰人)在四川打工相识相恋,同年年底二人在四川广元登记结婚,婚后于2020年7月生育一子。2022年5月,黄女士到景泰法院立案,要求与丈夫离婚。原告黄女士在诉状中陈述,因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薄弱,相互缺乏了解,属于草率结婚,婚后不久孩子出生,加之原告是外地人,不论是在生活还是习俗都与被告所在地不太适应。原告黄女士对丈夫张先生在她生孩子后的特殊时期没有给予呵护与照顾,一直以来心生怨气,矛盾日积月累,一气之下离开被告家,回到四川娘家居住生活。


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在了解了基本情况后,对该案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争议焦点主要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原、被告虽已分居两年之久,但是都想抚养孩子,为此发生激烈争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法官见此情况,遂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作原、被告的思想工作,告知他们婚姻是人生大事,男女双方缔结婚姻时应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现在他们的孩子还小,孩子的茁壮成长更离不开父母的关爱,作为夫妻应该互相理解、包容,共同承担家庭责任,这有才能维护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让孩子健康成长。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黄女士看到孩子潸然泪下,张先生诚恳地向妻子道歉,并承诺要和妻子互谅互让,齐心协力经营家庭,让孩子在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中生活成长。至此,原、被告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