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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来源:平川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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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判处张某向杨某返还甘X挂重型罐式半挂车一辆,并赔偿杨某损失5000元。


案情回顾


甘X挂重型罐式半挂车系原告杨某购买挂靠在白银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2022年4月,原告杨某雇佣被告张某驾驶赣X半挂牵引车牵引甘X挂重型罐式半挂车装载运输粉煤灰。在2022年6月5日,被告张某以拖欠工资为由私自扣留甘X挂重型罐式半挂车并交由第三人黄某某使用。原告杨某明确告知被告张某会尽快支付欠款,但是被告不予理会并且拒绝告知车辆所在位置,造成原告车辆自2022年6月5日停运至今。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杨某对被张某负有债务是因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引起,非侵权行为引起,张某扣留涉案车辆的行为不属于自助行为。张某扣留杨某的车辆,无法律依据,应予返还。原告杨某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实际损失为297000元,但被告张某受雇于原告杨某拉运货物,涉案车辆被告张某扣留后无法继续运营,原告杨某实际产生了损失。因在某扣车后,原告杨某未积极协商解决致使杨某损失扩大,杨某对于损失的扩大也存在过错。根据案情,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律分析


返还原物是指物权的权利人在其原物被他人侵夺或无权占有时,该权利人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返还原物。返还原物纠纷是指权利人请求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人返还原物而形成的纠纷。故返还原物纠纷中,请求返还的一方主体应为原物的权利人,被请求一方主体为无的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人。


法官提醒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我们在主张自己权益同时,也要兼顾法律,要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内争取,切不可盲目行动,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