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在法院实体化运作以来,执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依托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的执行事项委托模块在办理执行案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近日,景泰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就通过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办理了一起执行委托事项。
据悉,陈某某诉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景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按照指定期限履行义务,陈某某申请景泰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劝导被执行人,释法明理,都被被执行人嚣张蛮横的拒绝。被执行人说:“ 反正我没有财产,你们想咋办就咋办。”后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有车辆位于咸阳市杨陵区。这给执行干警出了难题了,这出差去查封车辆不仅路途远还可能贻误查封时机,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咋算都不划算,但是这个工作要及时处理。
执行干警及时将该案的委托执行函及相关查封文书材料通过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的委托事项板块委托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协助查封。执行干警按要求及时将查封事项委托上传。两天后,咸阳市杨陵区法院回复称已将车辆予以查封。至此,利用指挥管理平台办理委托事项圆满结案。
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的委托事项模块顺利的解决了这个难题,可以委托当地的法院代为执行,有效的提高执行效率,节约执行资源。景泰法院进一步提升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深度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与各地法院之间的团结协作,持续发挥委托事项便捷快速、高效联动作用,形成执行合力,携手攻破执行难题,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