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益诉讼检察重在突出“精准性”“规范性”的要求,白银市平川区检察院积极主动作为,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办案重点,采取务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通过高质量履职,适应、跟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2023年,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67件,同行政机关诉前磋商8件,发出诉前建议57件(含上年度立案调查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
聚焦民生,突出监督重点。一是树立大黄河理念,围绕黄河保护重点推进。以服务和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律监督专项活动为抓手,围绕黄河流域(平川段)突出问题立案审查10件,诉前磋商4件,发出诉前建议6件,督促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沙河存在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动物尸体、砂堆、垃圾等开展治理,清理、清运河道砂场积存垃圾约8.41吨,恢复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约2.3公里,有效保障了河道和支流水系、沙河综合提升治理;二是持续深化“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无证销售农作物种子、堆弃废旧农用薄膜、养殖污水露天排放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问题发出诉前建议15件,督促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属地政府共同发力,对14家汽修企业存在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不规范、贮存场所不达标情形进行全面整改,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三是紧盯食品领域,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散装食品未标明商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身份信息”发出诉前建议13件,规范散装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156家,下发食品违法违规记分告知单62份,发放散装食品标识标签8000余份,建立了“检察监督+行政监督+食品行业自律”机制,形成三方公益保护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案也在检察电视专栏节目《立言说法》播出。
多方联动,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内外同频共振。对刑检、控申条线移送的17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立案后发出诉前建议和提起诉讼,充分发挥《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与公安机关、水务部门联合开展黄河流域(平川段)常态化巡河工作5次,合力解决黄河流域(平川段)生态突出问题;二是建立协作机制。与政协办公室会签了《关于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暂行办法》,明确问题线索转化、协同监督、成果反馈等举措,实现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转化,增强一体化监督合力;三是发挥平台作用。细化落实“益心为公”公益诉讼云平台和白银快办“检察监督”网上平台机制,对反映的5件线索进行核查后立案调查1件,开展“益心为公”志愿者专业咨询2次,跟踪观察1次,形成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检察保护新格局。
能动司法,提升监督质效。一是践行公益保护理念。以“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为引领,通过召开诉前磋商会议,督促追缴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15.769万元,督促追缴民间借贷执行款利息个人所得税13768元,真正做到反馈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迅速,突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可诉性”,提起公益诉讼案件5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6处,消除对未成年人非法纹身和清洗纹身隐患1处,当事人缴纳损害公益的赔偿金43200元,缴纳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造成消费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237450元,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圆满保护;二是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在坚持“应听尽听”原则的基础上,对9件公益诉讼案件由检察长主持召开听证会进行听证,组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和专业人员提出的多部门协同履职、多样化宣传、溯源治理、开展法治教育等宝贵意见,在协调各方利益画出最大“同心圆”的同时,也能够凝聚各方智慧提升科学化工作水平;三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中引入人民监督员参与,是公益诉讼检察自身工作方式现代化的路径之一,平川区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实地走访、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共计9人次,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和措施,更好促进“专业知识+法律监督”相融合,让监督意见更为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