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执行不停。2024年1月31号,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接到3年前办理的一起支持起诉案件群众举报,称找到被执行人的车辆,接到举报后,干警立刻联系法院,将这一执行线索通报区法院执行局。为防止被执行人有可能出现的转移财产行为,区检察院指派两名干警前往车辆所在地先行调查,随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开展执行工作。
白银区检察院派员从执行依据、执行程序、采取措施等环节对法院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执行人员依法履行其职责,整个执行过程规范有序。
2月1日,申请人打来电话称被执行人已支付全部欠付款项,并缴纳迟延履行金,申请人对检察机关和执行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谢。
近年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对民事执行工作监督力度,受邀参与甘肃省法院“陇原风暴”执行(白银站)直播活动,此次通过检法联动对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了查封扣押,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充分保障了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权利。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行为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实现了检察监督工作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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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很多申请人认为向法院递交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后就已经完成自己的任务,剩下的全部交由法院执行。实际上法律规定的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的手段有限,有时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但因不知车辆下落,无法实际控制也就无法扣押。因此,在执行环节,申请人应当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配合提供有效执行线索,才有可能顺利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