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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工作典型案例】网购有风险 线上巧化解

来源:市综治中心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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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日益增多。消费者在享受着节约购物时间、节省购物成本、免除购物疲劳的同时,也面临着产品质量不过关、售后问题等困扰。近日,白银区综治中心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优势,成功调解一起因网络购物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

2023年12月,卢某在淘宝平台某店铺购买电动三轮车锂电池1个。1个月后电池出现了质量问题,卢某联系店铺经营人张某,双方协商约定,由卢某把购买的存在质量问题的电池寄回去,张某收到货后给卢某换新的。其后,卢某按照约定将电池寄回,但却联系不到张某,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卢某无奈,将张某诉至法院。

白银区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将案件流转至白银区综治中心进行调解。白银区综治中心接到案件后,组织人员对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指派专职调解员牛艳霞、李秀薇调解。

调解员接到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张某,但始终联系不上。随后联系淘宝平台官方客服,通过官方客服才联系到张某。但张某表示不同意退赔,“买的时候我已经给他说了,1个月内有问题可以换新的,超过1个月只修不换。已经过了质保期的东西,让我怎么退”,调解员打通电话,说明来意后,张某不耐烦的说到。调解员听到这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第六百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耐心做起了普法工作。

通过调解员反复耐心讲解,被告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答应考虑一下。几天后,张某态度发生了转变,积极向调解员寻求解决途径。与此同时,调解员通过电话告知卢某,张某想要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经过调解员与双方多次沟通交流,双方初步达成了退款的调解意向。因原、被告距离近700公里,调解员采用了线上调解的方式,双方通过法院“多元调解”在线服务平台顺利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张某随后将退货款转至卢某微信。至此一次跨越700公里的线上购物争议,通过在线服务平台在诉前得到了圆满解决。

线上调解的方式,既避免了外地当事人的来回奔波、差旅劳顿,又为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充分体现了白银区综治中心真心为民办事的工作理念。今后,白银区综治中心将继续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持续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