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全市检察机关案例培育遴选工作规定》。从树立典型案例培育意识、加强优质案例培育孵化、确定案例责任主体、规范案例遴选报送、通报考核表彰奖励等五个方面建立制度规定,旨在加大典型案例、精品案例产能,推动案件案例质效再上新台阶。
《规定》提出,两级院要高度重视典型案例的培育遴选工作,增强案例发掘培育意识,形成检察官一接手案件就能预判案例是否具备典型性、指导性的意识和习惯,在案件办理完毕后,及时梳理履职重点,提炼要点,撰写案例,努力提升优质案例孵化率、产出率,打造高质量精品案件。
《规定》明确,建立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议、部门业务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讨论,深刻把握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的主旨要义,引领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案例意识和案例思维,及时校正更新办案理念。
《规定》要求,加强案例培育工作组织领导,各业务部门是撰写案例的责任主体,办案检察官是撰写案例的责任人。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于年初制定本条线典型案例培育计划,年底发布本条线典型案例。规范案例遴选报送工作,市检察院每两个月召开检委会审议拟推荐参评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由办案检察官汇报案例的办理情况、典型指导意义与类案检索情况,办案部门根据检委会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层报上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