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会宁县综治中心落实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零成本高效率的优势,成功化解一起因借款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肯定。
2023年1月,会宁县会师镇某村村民王某由于发展养殖缺少资金,便向好友同村何某借款2万元,何某当即表示同意,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到期还款。到期后,何某多次催要,由于养殖产业一直亏损,王某没有能力偿还,希望何某能够宽限一段时日。但何某怕王某赖账、推脱不还,一气之下,便将王某诉至法院。
会宁县人民法院接到诉讼申请后,认为事实清楚,适合调解,便将此案件转至会宁县综治中心。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综治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苟学明启动调解。调解员仔细查阅案件材料了解基本案情后,及时联系双方人员约定调解时间,并于6月18日进行现场调解。
调解员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分别倾听各自的想法,并对双方做工作。王某一再表示,“我会尽自己所能偿还何某欠款。由于经营不善,现在没有钱,希望能多给一点时间。”了解到王某的还款意愿后,调解员结合《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的规定向王某释法析理,明确告知借款人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从王某实际经济条件、两人之间的友情以及达成和解后对双方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等方面着手,为何某分析利弊,并详细介绍了诉前调解的优势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具有与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在今年9月底向何某还款1万元,12月底还完所有欠款,双方当事人申请了司法确认。至此,该起纠纷圆满解决。
“真心的感谢你们,你们真的解决了我们的难题。”达成和解后,王某与何某对调解员表达了真诚的感谢。在调解过程中,会宁县综治中心调解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想法,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通过释法析理、分析利弊,促使双方达成共识,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降低了司法成本,达到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