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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黄文丽

来源:平川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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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其中,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黄文丽获评“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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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丽,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一级法官。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十年来,始终坚守初心,维护公平正义和传递司法温情,坚持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100余件,为百余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有力司法保护,圆满审结多起在全市乃有重大影响的涉未成年人大案、要案。先后多次荣获“全市优秀法官”、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等荣誉称号。

坚持惩教并举 深耕少年审判

完善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有效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犯。提前了解,深入到其居住生活学习所在地,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动机、目的和家庭状况、受教育情况、平时表现、性格及犯罪后的心理状态等,舒缓当事人对抗情绪。悉心引导,让未成年被告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及其行为给他人、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从内心深处受到触动和教育,彰显司法温度和人性关怀。惩教并举,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认真落实法律关于对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严把案件事实和证据关,以专业审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强犯罪预防 广泛宣传教育

办案之余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经常走出去到学校、企业讲法律课、进行法律辅导、咨询,结合平时办理的典型案件进行法治宣传和普法工作。近年来,为多所中小学校师生累计近6000人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侵害等专题普法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在六一儿童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到法院参加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式的开放日活动。同时,针对在审判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管理教育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定期跟踪回访 延伸司法服务

黄文丽同志对自己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是一判了事,为了达到教育、挽救、感化的效果,她带领庭内同志设计制作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一览表和跟踪回访卡,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期、刑满时间、羁押地点、监管场所、监管部门和人员、家庭住址、工作地点等一一做好详细登记,定期进行回访,了解未成年人犯的教育改造、思想变化情况及其生活工作情况等,发现不良苗头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教育防范。她的这一举动,受到许多老师、家长及社会各界好评。近五年来,她主审的各类刑事案件无一件错案,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重大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