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三起因运输合同引发的矛盾纠纷,既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一次调、三案解”的良好社会效果。
拖欠运费引纠纷 诉至法院讨“公道”
原告梁某、陈某、赵某均为货车司机,三人于2023年2月共同受雇于被告某物流公司,负责从白银区某工业园区运输硫酸亚铁至湖南省。双方事先明确约定了运输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三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运输任务后,某物流公司却未依约支付运输费。经多次催讨无果,梁某、陈某、赵某三人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物流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潘某支付拖欠的运输费用共计2.8万余元。
刚柔并济化干戈 阶梯方案解纷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创新性启动"法律释明+柔性调解"双轨并行机制。一方面,向被告精准阐释《民法典》合同编的核心条款,通过典型案例解析,系统揭示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信用惩戒、经济赔偿等连锁风险;另一方面,在案件送达环节,法官以原告诉求为脉络,开展精细化案情梳理,从合同总价款、已付金额、未付余额到欠款根源,抽丝剥茧式排查案件症结。
面对被告公司初期的对抗与回避态度,法官采取"倾听共情+专业指引"的调解策略。在充分尊重企业发展困境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智慧为企业规划合规路径:通过分析行业案例明确责任边界,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提出阶梯式履约方案;针对公司运营中的法律盲区,提供合规经营指引,引导企业将矛盾化解与长远发展有机结合。
在法官刚柔并济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物流公司于4个月内向原告支付运输费用2.8万余元,潘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白银区人民法院快速、灵活解决纠纷的方式,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节约了司法资源,还减少了双方之间的对抗,提升了当事人的满意度。今后,我院将持续在为群众办实事上不断探索,不断深入,真正做到人民司法为人民,以司法之力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