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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安商 情暖老——纸判决后的执行温度

来源:景泰县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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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景泰县法院执行局在办理申请执行人景泰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某某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中,坚持法律刚性与人文关怀并重,通过多方协调联动,成功化解一起涉高龄老人安置的腾房执行难题,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简介

2018年12月,经景泰县法院判决,原告景泰某商务有限公司与案外人王某杰(被告张某某丈夫)签订的价款为35.6万元的房屋所有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原告再向被告张某某支付剩余房款18万元及违约金50万元,被告张某某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19年1月被告张某某提起上诉,案件经白银中院审理后维持原判。但被告张某某始终居住在该房屋内也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24 年9月申请人景泰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张某某腾退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

柔性执行破僵局

执行法官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某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独自居住在此房内,且以法院判决的款项太低为由拒绝腾退房屋。若强行腾退,老人将面临无处安身的困境。另一方面该案涉案房屋位于景泰县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范围内,如不能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将直接影响该项目的正常推进。

面对僵局,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地启动强制腾退程序,而是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耐心倾听其实际困难,从法理、人情、事理多角度进行疏导。另一方面又积极与申请人景泰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沟通,详细说明被执行人的家庭状况,转达腾退房屋和妥善安置老人的想法。

为了化解被执行人的心结,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和执行局局长也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同张某某反复沟通、释明,抛开法官的身份,从一个晚辈、家人的角度同当事人建立起信任的桥梁,详细了解老人的实际困难,认真倾听诉求,并逐一记录在案。经院领导和执行法官数轮背对背沟通、面对面调解,且基于人道主义考量,申请人表示自愿为被执行人提供住所,并支付被执行人剩余房款违约金等共计73万元;同时,被执行人目睹执行法官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耐心协调,深受感动,表示愿意搬出房屋并配合办理涉案房屋的相关手续。

案件妥善化解后,申请人景泰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印有“情暖民营企业  法安营商环境”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手中,锦旗虽轻,词句无华,却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情感认同和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和信赖。

法律并非只有冰冷的强制力。本案执行法官在交接现场表示:“在执行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刚柔并济。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考量被执行人的合理诉求与实际困难,通过沟通促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才是执行工作的更高价值追求。”

本案是景泰县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精准识别矛盾焦点、统筹资源化解民生痛点,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彰显了司法机关在破解执行难过程中的担当与智慧,为类似案件的执行提供了可复制的“景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