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19-06-25
本网讯 盗窃3900元,拘役三个月。22岁妙龄少女仅因一念之差锒铛入狱。近日,白银市平川区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郑某某(化名)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被告人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是室友,两人同住在平川区一火锅店宿舍内。2019年1月,郑某某回到宿舍后看到王某某的钱包随意扔在床上,而王某某又刚好不在,郑某某一时起了贪念便将钱包内的3900元现金盗走,并将所盗财物全部用于日常消费。
案发后,被告人郑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赔偿被害人王某某39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平川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平川法院根据郑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之规定做出了如上判决。(白银市平川区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