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19-10-31
本网讯(通讯员 张瑜)10月30日,白银市检察机关第四次法律适用研讨会在白银市景泰县检察院召开。本次会议由白银市检察院主办,景泰县检察院承办。白银市检察院案管办主任惠晓莉主持,景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来耀功发表致辞,会议邀请甘肃政法大学教授、学术期刊部副主任王宏璎,白银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正武,各县区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条线负责人、调研骨干人才代表,景泰县法院、公安局、律师代表等30余人参加会议。
此次研讨会以“虚假诉讼法律适用问题”为主题,分为主旨发言、研讨交流、理论指导和总结发言四个环节。
主旨发言环节。景泰县检察院4名检察官结合办理案件,就虚假诉讼的辨析和认定、虚假诉讼中对他人合法权益的救济路径、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及如何构建规范的虚假诉讼监督运行机制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建议。
研讨交流环节。参会人员各抒己见,共同交流,气氛热烈,尤其是参会的公安、法官、律师,从自身工作角度出发,就虚假诉讼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理论指导环节。王宏璎教授站在理论高度和专业角度,针对案例、前期发言、研讨等进行了指导点评,并从虚假诉讼的认定、常见的类型及判断和预警三个方面作了详细解释。一是虚假诉讼中双方串通是最容易辨别的一种,无论是诉讼主体、还是诉讼标的、诉讼理由,只要一方是假的就是虚假诉讼,要认真区分虚假诉讼和虚假诉讼罪;二是生活中常见的离婚纠纷、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道路交通事故、一方为破产企业或资不抵债、认定驰名商标、群众诉讼案件中比较容易出现虚假诉讼,要仔细辨别;三是列举了几种常见原、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虚假诉讼的情形,比如原被告一并立案、诉讼事实明显不合理、证据链条天衣无缝或无证据,要提高警惕。
总结发言环节。副检察长魏正武对此次法律适用研讨会作出高度评价:一是这次研讨会的主题政治站位高,契合司法实践,在当前形势下召开此次研讨会意义重大,对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价值参考;二是充分肯定了景泰县院为此次研讨会做出的努力,希望各县区院以今天的会议为蓝本,相互学习借鉴;三是要求全体干警要将研讨会的成果转化到司法实践中,认真总结研讨会的成果,使研讨成果不流于形式,真正贯穿于办案工作中、落实在法律监督中。(白银市景泰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