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靖远检察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5-08
检察业务数据质量至关重要,直接关系检察机关对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的准确评价。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白银市靖远县检察院开始实施业务信息监管周通报制度。通过此项制度,靖远的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明显提升,在全市的数据专项核查中,靖远发现数据问题1项,出错率为0.4%,为全市最低。
一是提高对业务信息监管的思想认识。靖远县院党组高度重视业务信息监管工作,认为检察业务数据是司法办案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开展案件管理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坚持每周例会由院领导专门对《靖远县人民检察院业务信息监管周通报》进行学习通报,压实责任,要求业务部门要认真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做到即知即改,真正形成抓数据就是抓办案质量的理念。
二是坚持“日监督、日通知、日整改”常态监控措施。业务信息监管员每个工作日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巡查发现的案卡信息填录不规范问题,通过电话、即时通反馈至办案人员进行修改。再通过业务信息监管子系统进行案件信息变更审核,次日对案件信息变更待审核情况向案件承办人员跟进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完善意见。目前,开展日监督50次,通知569次,整改问题734件1238个。
三是坚持“日常监管、专项监管、全面监管”重点监管措施。业务信息监管员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各类案件数据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管。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针对涉及六项重点工作、退回补充侦查、认罪认罚等案件开展专项业务数据监管。对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等开展重点业务数据监管。目前,开展专项监管15次、重点监管7次,发现各类问题75个。
四是坚持“点对点、面对面、一对一”指导培训措施。针对每天核查出的具体数据问题,业务信息监管员第一时间一一反馈给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提醒案件承办人对数据进行修改。对于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要求不熟悉等情况,业务信息监管员会和办案人面对面耐心细致的一对一指导培训。今年以来,面对面培训13次。
五是坚持“日归类、周通报、月汇总”研判分析措施。对核查出的问题按照漏填判决生效日期或上诉日期、一审附加刑、漏填起诉书文号;错填不捕情形、量刑建议类型、一审宣告刑等情形进行归类,形成每天的业务信息监管日志,每周五对本周核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完成每周《靖远县人民检察院业务信息监管周通报》提交院党组。由院党组在每周一例会上学习通报。在月末针对数据问题,业务信息监管员进行分析,对多次反复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可行化的预防减少措施。目前已完成《靖远县人民检察院业务信息监管周通报》11期。
靖远县院通过实行业务信息周通报制度,变被动监管为主动引导,进一步压实填录主体责任,在全体员额检察官及书记员中建立了 “谁受理谁录入,谁办理谁录入、谁审核谁录入,谁审批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工作理念,提高了各类检察业务数据的规范性和精准性,保证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重点工作全面反映在数据中,不失真,不漏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