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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告不起诉,化解矛盾促和谐

来源:靖远检察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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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外部监督,充分运用公开方式促进案结事了人和,8月10日,靖远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召开不起诉公开宣告会,宣告会由三级心理咨询师张彦虎主持,邀请县妇联负责人、人大代表、该案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等参加。
2021年5月,武某某在其家中与妻子邢某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并在相互殴打过程中致邢某某轻伤二级。在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武某某对故意伤害邢某某的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承办检察官从化解社会矛盾、保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角度出发,依法启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
 
公开宣告会上,主持人宣读了案件的不起诉决定书,说明了对被不起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侦查人员、县妇联负责人给被不起诉人和被害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和妇女维权讲解,使其从内心认识到家庭和谐的重要意义。承办检察官郑国香围绕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等方面对被不起诉人当场予以训诫,被不起诉人当场认罪服法、真诚悔罪,表示今后一定以此为诫,吸取教训、遵纪守法。
 
参会人员对公开宣告活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是生动、直观的释法说理,具有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和警示教育意义,增强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不起诉公开宣告既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一种保障,有利于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感,促进规范公正司法,同时也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更好贯彻,在人文办案的同时,又不失法律权威,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