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景泰检察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1-12
为实现检察机关内部办案一体化、高效化、规范化服务,促进检察服务大数据平台智能完善,景泰县检察院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四措并举”加强内部监督,构建起案件管理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效果,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落实监督责任,促进监管服务不断升级
一是突出管理职能,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为确保检察业务实现提质增效,制定景泰县检察院质效通报实施方案和司法人员业绩档案管理办法,完善数据监管通报和司法人员办案质效考核管理制度,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全院案件数据通报,进一步明确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和案管审核监管责任。
二是突出保障职能,加强基础数据监管审核。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案件统一受理、信息公开、律师接待、涉案财物保管等服务保障职能,做实做好基础工作,打牢筑严数据壁垒,确保检察数据平台的完整性和精确性,为实现高质量办案效果掌舵护航。
三是突出服务职能,建立部门会商研判机制。针对数据监管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衔接,落实问题监管和整改反馈机制,充分调动检察官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会商研判,确保认识统一,措施得当,为今后的监管审核提供参考和帮助,进一步提高监管质效。
强化监督手段,促进监督机制不断升级
一是加强系统流程监控。充分利用检察办案平台智能化监控措施,对办案系统内的在办案件时时监控,对发现的案卡填录、办理流程、法律文书等问题及时向承办检察官发送流程监控,督促整改。2021年累计向检察官发送书面流程监控18份,发送口头流程监控331次,促进办案质量的稳步提升。
二是落实数据通报制度。针对检察官办案期限、已办案件量、未办结案件量、同期对比率、结案率等数据定期通报,并对捕后不诉、捕后判轻刑、法院判无罪、撤回起诉、量刑建议采纳率等重要案件数据分析通报、综合排名,逐步形成规范、高效、争优的办案模式。2021年累计制发各类通报21份,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三是重视专项业务信息核查。针对涉黑涉恶、优化营商环境、涉精准扶贫等专项数据定期开展数据集中核查,保证重要数据的精准性。对瑕疵数据开展“回头看”,确保数据整改到位,力争做到全面规范监管案件数据。2021年共开展专项数据核查6次,完成核心数据的多重审核和监管,为检察业务数据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创新监督措施,促进监督效果不断升级
一是建立“日审核、月通报、季返查”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日常用印审核、数据筛查审核等工作职能,每日对新增数据和变量数据加强监管,对存在的问题实现即时整改;每月底对统计报表进行全面审核,查漏补缺,保证数据的客观完整;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数据核查,确保数据抓取全面无遗漏。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首尾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坚持以信息化、专业化、高效化为目标,完善公检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强化出入口信息审核监管,实现同步移送,同步审核。对政法协同平台推送的案件信息及时审核沟通,保障源头数据的准确性;在案件审结环节,加强结案审核,实现案件数据精确完整,为司法机关统一数据平台的智能便捷提供服务保障。
三是建立齐抓共管的综合性监督机制。针对业务条线多,数据庞大的问题,建立统分结合、层层落实的监管责任体系,在各业务科室设立专门的数据监管人员,配合案管部门做好数据对接和审核工作,确保办案责任落实到人,形成案管统管、部门分管、个人严管的高效监督体系,有效提升监督效果。
加强监督培训,促进监管水平不断升级
一是充分发挥案管统计审核岗位主动性,适时组织开展院内培训。通过定期汇总业务条线易漏、易错、易混淆的问题,开展分析、整理和总结,分期分批开展院内案卡填录培训,进一步明确各条线干警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操作标准。目前,已开展3期案卡填录培训,有效提升了业务干警的能力水平,为本院和上级院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邀请市院资深讲师深入解读,深化业务系统数据填录标准的认识。针对承办人对数据填录不熟悉的客观情况,主动邀请市院专业人员深入讲解检察业务系统统计的基本原理、系统数据的生成机制以及相关报表、指标背后的意义,系统分析梳理案卡属性,手把手指导案卡数据填录,不断提高业务条线干警案卡填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主动与其他县区对接,加强经验交流。针对业务数据质效提升和监督管理方法机制等问题,主动与兄弟县区院沟通交流,学习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案件监督水平和业务管理水准,确保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