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物业”关乎“大民生”,良好的居住环境靠物业公司和业主共同营造,如果处理不当容易让“小问题”升级为“大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景泰县综治中心调解员陈其瑛成功调解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有效促进了物业服务领域的源头治理,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肯定和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景泰县某物业公司系一条山镇某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常某系该小区的业主。2024年4月,物业公司起诉常某欠付2023年一年的物业管理费1581元,请求法院依法处理。
景泰县综治中心调解员陈其瑛对案情进行认真梳理,主动出击,多次与物业公司、业主进行沟通。在了解到纠纷原委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远程微信视频调解。常某说:“楼道水管维修不及时、保洁卫生不到位,我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一直得不到解决,所以就不再缴纳物业管理费了。”一方面,调解员耐心为常某讲解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知识,讲明拒缴物业费的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积极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明确告知其在物业服务方面所承担的义务,应该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为业主创造良好居住环境。经过调解员的努力,短时间内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自愿达成协议:常某于2024年4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欠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费1581元,物业公司承诺愿意积极听取业主们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充分提高服务水平,尽可能为广大业主创造安全整洁和谐美好的小区环境。
面对诸如此类大批量、小标的额的案件,景泰县综治中心调解员陈其瑛果断采取操作简单、效率高、成本低的线上调解方式进行调解,有效解决了多起事关百姓民生的“大案”。
物业服务是涉及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物业服务质量的好坏,一方面取决于物业公司严格履行物业服务义务,另一方面也取决于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以保障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业主在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异议时,应尽量通过沟通协商解决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业主的投诉和建议后,应当积极、及时地为业主解决问题,不断改善物业服务,赢得业主的满意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