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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劳务受害起纠纷 多方联动化争端

来源:会宁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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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会宁县法院甘沟法庭发挥“多方联动”调解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当场给付案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经了解,原告郭某为被告某工程公司提供劳务,从事压路机操作工作,在作业过程中不慎坠落导致受伤,后被送往会宁县医院救治,被告只承担了原告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不愿承担其他费用。随后原告认为被告应对自己在提供劳务中所遭受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就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向会宁县法院甘沟法庭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

调解过程

为妥善化解矛盾,实质性解决纷争,会宁县法院甘沟法庭联合当地乡政府、村委会、派出所等多个部门,认真梳理案情,联系各方当事人,深入了解情况,各方分歧较大,原告称多次与被告沟通,被告始终不愿意赔钱。被告称原告郭某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对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和鉴定结果不认可。

工作人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耐心引导其合理表达诉求,并在梳理事实后,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反复进行沟通。承办法官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为原告分析伤情和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引导其结合伤情的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提出合理的赔偿数额,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换位思考。经多方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终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理解和配合,主动让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一次性赔偿各项费用共计47000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发生较多,多数是由于雇主法律意识淡薄,在雇佣劳动力的时候不注重雇员的身体状况,并疏于对雇员的管理和监督,而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意外或疏忽大意致自身遭到损害。为了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雇主应通过正规途径合法雇佣员工,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最大程度为雇员提供人身保障、减少损害。同时,雇员也要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在提供劳务活动中保护自身生命安全。